权威发布 | 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威海推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化
Hi威海客户端  2024.12.03 09:40  阅读次数:56714
  Hi威海客户端讯 12月3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世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李松,介绍《威海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大厦11楼融媒体演播厅举行
 

  ■相关链接
 
  “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市场主体进行“一照多址”或“一址多照”登记需要注意什么?
 
  “一照多址”是指市场主体在取得一个营业执照后,因业务拓展在同一区域其他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在已取得的营业执照上增加多个经营场所,无需再单独办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申请材料、流程、办理时限能压减70%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一照多址”仅适用于没有前置许可事项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且适用范围限制在威海市内。增加的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或不再使用的,也可以通过变更经营场所备案和取消经营场所备案进行办理
  “一址多照”就是在同一个地方可以注册多个市场主体,办理多个营业执照。也就是说,一个门牌号码可以登记不同的企业,甚至一个楼层可以登记多家企业。可以登记多家企业的地址必须经房屋产权人或其授权经营管理方同意,且有明确的物理分割。目前,有投资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的地址,律师事务所,及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或其授权单位认定的集中办公地、市场主体孵化器,可以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以“一址多照”方式登记多家市场主体。(Hi威海客户端记者 刘晓佳/文  毕钰晶/图)

总编辑:殷洪军
值班总编:张军涛
复审:颜燕军
编辑:刘晓佳

  编辑:刘晓佳